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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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辛集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河北中正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晋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赔偿原告***施救费4500元、车辆维修费105320元、公估费316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53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