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易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易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500万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3-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