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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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追加***为(2017)津0110执3683号案的被执行人,在未缴纳出资175万元范围内对该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2019-11-28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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