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锦荣房产中介有限公司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南京锦荣房产中介有限公司、南京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中介费14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5元,由原告***负担272元,被告南京锦荣房产中介有限公司、南京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负担273元。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中的剩余部分由本院退回,被告应负担案件受理费部分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09-09 |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