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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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嘉信商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金堂华地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金堂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金堂华地财富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金堂县,期限三年。 二、冻结金堂华地财富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嘉信商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85000元,期限一年。 三、查封***、***名下位于武侯区房屋(权1XXXX5),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1445元,由申请人***、***、***所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