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诸暨市弥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681民初9270号 原告:诸暨市弥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丁越彤。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诸暨市弥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3日立案后,原告诸暨市弥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并明确承诺不再缴纳诉讼费用。 本案按原告诸暨市弥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郭志军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 代书记员马建芳 |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