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莱州市华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莱州名都生态园餐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莱州市华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莱州名都生态园餐饮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2250000元,如存款不足此数额,只准存入,不准支取,待存足此数额后方可支取余额。 冻结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暂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