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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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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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380元,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负担9800元;由***负担25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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