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福州亚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金寨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福州亚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00元; 二、驳回原告福州亚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原告福州亚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00元,被告***负担4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