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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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诚隆置业有限公司 铁岭盛发商城投资改造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铁岭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铁岭市诚隆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二、不得执行坐落于铁岭市银州区房屋。 案件受理费2700元(原告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交纳上诉费,逾期交纳,按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03-26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