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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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甘肃建友建筑工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甘0104民初242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兰州市西固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告:甘肃建友建筑工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满船,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学进,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艳玲,该公司员工。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与被告甘肃建友建筑工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田明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王雅雯 |
裁判日期 | 2020-02-17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