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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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468元,由杨巧萍、***、董文招负担1734元,由王成成、王伟伟负担1734元。双方各自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退还杨巧萍、***、董文招1734元,退还王成成、王伟伟173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19
发布日期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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