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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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明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中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滦南东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中权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迁安市龙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滦南县志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滦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迁安市龙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752元,由原告迁安市龙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