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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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南昌市艺美陶瓷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立即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南昌市艺美陶瓷有限公司名下的赣A×××××号轻型普通货车一辆或查封、扣押鲍世杰、南昌市艺美陶瓷有限公司价值100000元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