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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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晟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麦邦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劳务费84000元;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84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23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00元、公告费260元、判决书公告费(以实际票据金额为准),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02 |
| 发布日期 | 2020-0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