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闽清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 福建省晨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闽清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福建省晨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账户为35×××6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的银行资金386759元,查封期限一年; 二、查封闽清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闽清县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闽(2016)闽清县不动产权第××号],查封期限两年。 案件申请费2453.8元,由申请人闽清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