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昌欧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江西欧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欧亚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2017)赣01执28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的第一项中“被执行人南昌欧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青山湖区401室的房产归买受人”的部分。

二、撤销【(2017)赣01执28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的第二项中的“买受人李娟(身份证号:)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部分。

三、撤销【(2017)赣01执28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的第三项中的“解除对南昌欧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401室房产的查封及轮候查封、注销抵押登记”的部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8-04-24
发布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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