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林强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巨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洛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由被告陕西巨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陕西林强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下欠货款190935元及利息(利息以19093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自2018年12月11日计算至给付之日)。

案件受理费5324元减半收取2662元,由被告陕西巨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11
发布日期 2020-06-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