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御龙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2019)黔2325民初614号民事判决; 二、由***支付工程款1710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本金171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8年11月17日起计付至本息付清之日止)给李定华; 三、由***支付诉讼保全费1545元给李定华; 三、驳回一审李定华其余诉讼请求。 一审诉讼费3695元(其中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保全费15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合计799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