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御龙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2019)黔2325民初614号民事判决;

二、由***支付工程款1710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本金171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8年11月17日起计付至本息付清之日止)给李定华;

三、由***支付诉讼保全费1545元给李定华;

三、驳回一审李定华其余诉讼请求。

一审诉讼费3695元(其中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保全费15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合计799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1-11
发布日期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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