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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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内蒙古亿洋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法院 |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8元,减半收取264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