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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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疆纳兰河谷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股权认购协议书》; 二、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800000元; 三、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342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39元,由被告***负担(给付时间同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30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