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强业管件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标准厂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浙江强业管件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依法免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13
发布日期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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