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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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路通公交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捷辰天丰集团有限公司 涉县联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工作时间劳务费15000元,被告广东捷辰天丰集团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等待时间劳务费2250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8元,由被告***、广东捷辰天丰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