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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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商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人刘*、田**、张*、李**、李**、刘*价值121995元的财产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