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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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南中鼎石材有限公司 河南杨山矿业有限公司 固始县杨山煤矿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固始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的起诉。 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70934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08 |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