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龙帝首创轮胎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龙帝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仁里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反诉原告)河北龙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13.09亩的土地租赁协议;

二、被告(反诉原告)河北龙帝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拖欠原告(反诉被告)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仁里村村民委员会的租赁费31416元;

三、被告(反诉原告)河北龙帝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原告(反诉被告)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仁里村村民委员会的租赁土地13.09亩。

四、驳回原告(反诉被告)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仁里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反诉原告)河北龙帝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86元,反诉费850元,由河北龙帝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2-18
发布日期 2020-06-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