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光热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光热反射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存款30036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或查封、冻结、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3-13
发布日期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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