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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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案外人山东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异议成立。

二、中止对位于东营市垦利区房产的执行。

三、撤销本院2019年12月6日作出的(2017)鲁0521执811号之十三执行裁定书中关于对位于东营市垦利区房产采取查封措施的内容,解除对涉案房产的查封。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0-06-08
发布日期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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