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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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耳濡目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理塘县意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理塘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判决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被告山东耳濡目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劳务工资72800元、材料款15627元,共计8842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05.5元、财产保全费820元,共计1825.50元,由被告***、被告山东耳濡目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