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泰宁县天泰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
福建省泰宁县石乳甘泉饮品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林业行政纠纷
法院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已经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0元,退回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4-15
发布日期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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