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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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华彩影城有限公司 福建福讯高科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州市华彩影城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福讯高科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7148.7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87148.78元为本金,从2019年9月24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付)。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7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989元,由广州市华彩影城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