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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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新海柏大酒店有限公司 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宏思韵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苏新海柏大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本息共计2979188.9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300元,保全费5000元,以上合计55300元,由原告***负担30000元,由海柏公司负担25300元(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海柏公司应连同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09-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