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世果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凭祥灌木丛进出口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凭祥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世果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广西灌木丛进出口有限公司货款661699.05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2月28日起,以661699.0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0417元,保全费3828元,共计14245元,由广东世果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7
发布日期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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