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拉萨水多多钻井工程有限公司 西藏嘉煜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林周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拉萨水多多钻井工程有限公司支付99000元(玖万玖仟圆整)。 二、驳回原告水多多钻井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仿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75元(贰仟贰佰柒拾伍圆整),已由原告拉萨水多多钻井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