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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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甘肃鼎元装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自2019年10月17日起解除***与甘肃鼎元装饰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二、甘肃鼎元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违约金12000元,***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061元,由甘肃鼎元装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21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