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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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赔偿款4587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判决,减半收取25元,由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已垫交,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支付给***)。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25 |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