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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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长沙市岳麓区韦博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日签订的《韦博国际英语入学注册合同》及《附加协议》、《保密协议》于2020年5月9日起解除; 二、被告长沙市岳麓区韦博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退还学费26583元。 如果本案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2元,由被告长沙市岳麓区韦博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付,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