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万宝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三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203民初2838号 原告:万宝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昆祥,董事长。 被告:青岛三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美华,总经理。 被告***。 被告:***。 第三人:郑晓成。 原告万宝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三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郑晓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5日立案。原告万宝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万宝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白洁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薛燕 |
| 裁判日期 | 2020-04-23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