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州潮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福州潮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110000.00元及利息等(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提取、扣留被执行人***、***、福州潮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人民币110000.00元及利息等(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福州潮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限被执行人于财产被查封、扣押次日起七日内自动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未履行,本院则将上述财产依法予以处理。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