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上海东言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上海东言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于2019年3月19日解除; 二、被告上海东言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运营指导服务费20万元和品牌保证金1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50元,保全申请费1,570元,均由被告上海东言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17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