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6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领航新时代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鸿图四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初50731号民事判决;

二、北京鸿图四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百一十四万九千三百三十七元及利息(以2149337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北京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594元,由北京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179元(已交纳),由北京鸿图四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负担2341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至一审法院)。

二审案件受理费23995元,由北京鸿图四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09
发布日期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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