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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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兴长天信息技术(南昌)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北京金宝航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金宝航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25.9584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818元,由申请人中兴长天信息技术(南昌)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5-07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