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永州中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永州中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为原告邹昕诺办理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滨江豪园新城AX栋3XX7号、AX栋5XX号两套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驳回原告邹昕诺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永州中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