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南阳宛诚创伤显微外科医院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 南阳市天衡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喜德康假肢矫形康复辅具(武汉)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189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51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3973元,原告***负担542元。鉴定费5372元,被告***负担1612元,原告***负担37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另加六份提出副本,按《上诉程序告知书》的要求,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23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