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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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旭丰农机装备有限公司 哈尔滨腾飞电气有限公司 哈尔滨三环印刷包装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托利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家用电器二厂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豫0191民初2898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被告哈尔滨三环印刷包装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河南托利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2271100元及违约金435000元,合计2706100元”; 二、撤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豫0191民初2898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被告哈尔滨市家用电器二厂、哈尔滨旭丰农机装备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哈尔滨市家用电器二厂、哈尔滨旭丰农机装备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被告哈尔滨三环印刷包装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追偿”、第三项“驳回原告河南托利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河南托利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5965元,由哈尔滨三环印刷包装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3754元,由河南托利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负担221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825元,由哈尔滨三环印刷包装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