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南花卉苗木大市场有限公司 江西卓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市个私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江西卓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江南花卉苗木大市场有限公司、***、***、***、南昌市个私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8400331.37元及相应利息; 二、如被执行人江西卓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江南花卉苗木大市场有限公司、***、***、***、南昌市个私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被执行人不足部分价值相当的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7-18 |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