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电务电化工程有限公司 赣通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顺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桃苑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赣通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242640元的冻结(开户行:交通银行南昌洪城大市场支行,账号:***688886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桃苑支行,账号:36×××88)。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06 |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