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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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昆明惠民快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9)云0302民初2075号民事判决; 二、由被上诉人昆明惠民快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偿还被上诉人***垫付款1040900元;及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以10409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6%,2019年8月20日起至垫付款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算违约金支付被上诉人***; 三、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余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6374元,由被上诉人昆明惠民快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承担13099元,由被上诉人***承担32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374元,由上诉人***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