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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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六星汽车钢圈有限公司 嘉兴禾邦档案管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嘉兴市六星汽车钢圈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款项54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40元,减半收取计420元,由原告***负担365元,被告嘉兴市六星汽车钢圈有限公司负担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后附页) |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