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天宏制鞋股份有限公司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保白国用(2016)第000616号土地上属于案外人***、***所有的房屋(房权证号:白沟新城字第××号)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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